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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协办单位:市服务业办公室。
  (二)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村居要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日政发〔2007〕38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步伐,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抓好城中村土街土巷硬化、排水沟治理和“三大堆”(草堆、粪堆、土堆)清理,尽快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其中市建委为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健全环卫管理保洁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严格落实市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污水统管统运、集中处理规定。按照“政企、政事、建管、管养分开”的原则,明确城市保洁管理职责范围,健全市、区、街道环卫工作管理网络,建立社区、村居保洁队伍,加强环卫保洁投入,落实工作责任,尽快解决环卫管理机制不健全、组织网络不完善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其中市建委为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加强食品摊点、早夜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建筑工地的管理,整治城市出入口、车站、码头、景点及道路、街巷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依法规范交通秩序,清理整顿摊点群,严格落实“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尽快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散养家犬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其中市城管执法局为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
  (五)抓好“五小”行业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公共卫生许可标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尽快解决部分单位存在的室内外环境不整洁、卫生措施不落实、操作不规范、卫生不达指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其中市卫生局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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