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6.《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7.《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申请免税应提供:
1.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
2.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5.《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提供海关的《征免税证明》;
6.《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7.《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购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申请免税应提供: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3.车辆合格证明;
4.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
5.《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6.《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7.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购置农用三轮车申请免税应提供: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3.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5.《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车辆需要免税应提供: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3.车辆合格证明;
4.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6.《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7.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车购税免(减)税业务流程为:受理纳税申报,实地验车,确定车型和配置,录入申报资料(或读入二维条码信息),受理免税申请,免税审批,发放完税证明,建立免(减)税车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