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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2008年3月15日前)。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结表彰暨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至11月30日)。按照“稳扎稳打、全面推进”的原则,深入搞好10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至12月30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增强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环境整治的愿望和呼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日照、建设日照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动迁范围内的单位、村居、群众的参与意识,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机构力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作用,坚持行政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落实部门责任与强化属地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引向深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督促抓好“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落实。各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机构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维护大局,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形成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继续坚持行政监督、依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结合“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现场督查,把督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机构的作用,采取定期调度、明查暗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调度,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及村居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久推不动的进行公开曝光,不断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四)精心策划,关注民生,切实抓出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贴近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把为群众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处理好,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赢得群众认可和社会支持。强化精品意识,整体研究策划,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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