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大力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创建平安畅通区县。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搞好交通管理和安全规划的编制;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城市路网,合理设置和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配齐交通信号及监测设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整顿规范城区所有机动车运营,特别要加大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繁华地段、车站等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查纠机动车违章行驶行为;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统一规划设置停车场、点,规范车辆停靠秩序,设置并完善禁停标志,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禁止车辆随意调头,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加强路面巡查控制,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和载重车非法营运问题,整顿规范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畅通无障、安全便捷”的交通秩序,确保各类车辆卫生整洁、安全运营。
(九)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和城建拆迁任务落实力度。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采取综合执法等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建设活动。对城市建成区、近郊区和村镇违法建设进行认真查处,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严格拆迁标准和政策,为城建工程建设扫清障碍。
(十)开展城市水环境、滨海地带和大气、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水体污染治理和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市区张家河、沙墩河、郭家湖子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打造城市景观;加强对日照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入整治石材加工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沭河、傅疃河、绣针河、洪凝河、崮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力度,确保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继续抓好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完善,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排水整治工程和老城区排水暗渠疏通改造工程,提高城市防汛能力;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垃圾处理厂等治污设施建设,构筑完善的城市治污体系。加强滨海地带控制管理和综合整治,严肃查处违法建设、破坏防护林和湿地、盗采海砂、违法排污行为,拆除有碍观瞻的设施,完善沿海防护林带,高水平配套建设公厕、停车场、休闲座椅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滨海地带生态环境。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普及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取缔集中供热、供气覆盖范围内燃煤小锅炉;治理露天烧烤,加强规范管理;抓好厂矿企业的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厂矿企业烟尘、工业粉尘;狠抓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加强尾气检测,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和施工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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