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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08]160号)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用电价格,施工用电价格由原来0.75元/度调整为0.7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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