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省统计局关于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1.餐饮业。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从业人员40人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实行全面调查,建立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能源消费量统计调查制度。对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实行重点调查,取得样本企业单位营业额和能源消费量数据,按照限额以下餐饮业营业额资料推算其全部能源消费量。
  调查内容: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
  调查范围: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省统计局根据限额以上和以下企业两种情况,分别组织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
  2.交通运输业。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建立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1)铁路、航空。
  调查内容:煤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消费量。
  调查范围:铁路、航空。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兰州铁路局、在甘各航空运输企业组织全面调查。
  (2)公路、水上运输。
  公路、水上运输是指从事公路(包括城市公交)、水上营业性运输企业(包括个体专业运输户),不包括社会车辆和私人家庭车辆的交通运输活动。对从事营业性公路、水上运输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立统一、规范的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实施典型调查,按照单车(船)年均收入耗油量或单位客货周转耗油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数量,推算其能源消费总量。
  调查内容:汽油、柴油、燃料油消费量等。
  调查频率:年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省统计局在交通部门协助下,组织对重点专业运输企业全面调查,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典型调查。
  (六)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统计制度。
  1.城镇居民生活用能。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
  调查范围:与现有城镇住户调查范围相同。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抽样调查。
  2.农村居民生活用能。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等。
  调查范围:与现有农村住户调查范围相同。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省统计局组织抽样调查。
  (七)建立健全主要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对饭店、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大型建筑物,由省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八)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制度。能源利用效率统计主要是指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业务量能耗统计。目前我省在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范围内建立了25种重点耗能产品、108项单位产品能耗统计调查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统计范围,由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逐步扩大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逐步增加耗能产品的统计品种。
  (九)完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核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等。目前,除核电、水电有规范的统计制度外,其他能源的利用因数量较少,缺乏统一的统计计量标准,统计制度尚不健全。要在抓紧制定统计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立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调查制度,尽快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完整地纳入正常能源统计调查体系。

  四、建立健全能源生产和流通统计
  对能源消费统计无法取得的资料,以能源生产和流通统计予以补充,以全省和各市州能源生产和流通数据核定其消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从而强化各级能源消费数据核算的基础。
  (一)能源生产统计。
  1.进一步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产品产量统计制度,增加能源核算所需要能源产品的中小类统计目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