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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日政字〔2008〕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大项目招引和推进力度,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内资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外资投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的71个招商项目确定为2008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2007年,我市筛选确定了一批投资额较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列为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了推进目标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要继续实行重点招商项目推进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责任领导到位,确保工作体系和推进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切实加大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力度。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大环境下,招商引资涉及的项目准入、土地供给、环境评价、项目融资等限制性因素增多,招商项目洽谈、落地、建设的难度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抓好重点招商项目为着力点,进一步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千方百计进行突破,以此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对列入市重点招商项目名单的项目,要做到四个优先:一是土地指标优先考虑;二是优惠政策优先给予;三是金融部门优先支持;四是领导力量优先加强。各区县和市发改、财政、土地、环保、金融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把“四个优先”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搞好重点招商项目的调度督查。本次公布的是第一批重点项目名单,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定期对在手项目进行梳理和分析,真正将好项目选出来,努力增加新的项目。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建立档案,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对项目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及时审查确认新的项目,并提报市政府研究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对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各级政府和项目责任人要加大调度和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市政府将对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项目推进成效与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要搞好招引的重点项目与大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衔接,及时将具备条件的重点招引项目纳入大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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