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08〕4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08〕4号)要求,针对我市项目总量不足、投资规模偏小,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总体滞后、项目储备不足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项目是投资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载体。项目从规划、储备、咨询、评估、投资决策到开工建设准备前的一系列必经的前期工作,是推进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水平,是增强项目可行性、可操作性,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可靠保证,是增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降低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预防投资腐败和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环节;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途径;是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力促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项目前期工作意识,切实增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注重项目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准确把握国家投资、信贷支持、土地配套等有关扶持政策,适时启动一批政策推动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并千方百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水平,力求多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确保每年都有一批项目加快论证、一批项目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二、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我市要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推进各类项目实施,必须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