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南府发〔2008〕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顺利完成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08〕8号)精神,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全面调查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行业结构、分布状况、经济效益等重要信息;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和能源核算,并将经济普查数据作为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于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科学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改进宏观调控、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南充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及时间
普查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
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
普查时间及进度。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按照省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进度的安排,2008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措施和责任,科学制定普查方案,切实搞好清查摸底、基础整顿,强化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2009年9月前完成普查登记、审核、编码、数据处理、评估论证和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2009年12月底完成主要普查数据发布和普查总结表彰等工作;2010年底前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