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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为确保拆迁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形象、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连片拆除、整体改造原则,尊重实际、核量拆迁,合理安置,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       
  (一)改造工程涉及的私产、单位产房屋拆迁工作由杏花岭区政府组织实施;直管公产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地局组织实施。
  (二)成立太原市龙潭公园片区改造领导组(文件另发),领导组负责研究解决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制定相关政策。
  (三)领导组下设两个工程拆迁指挥部
  1、杏花岭区工程拆迁指挥部
  总指挥由杏花岭区区长韦和平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副区长白建生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法委书记王晋章担任,副总指挥由区组织部长李恩星、武装部政委罗华及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杏花岭区城市建设拆迁中心是这项工程私产、单位产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下设综合和动迁两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龙潭公园片区改造工作,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动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动迁工作。
  2、市房地局工程拆迁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房地局局长张双娥担任,副总指挥由杨小林、赵义和调聘人员、动迁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相关处室及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市安居房发展中心是这项工程直管公产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下设综合和动迁两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动迁工作,研究解决房屋拆迁安置具体问题,处理动迁矛盾纠纷,协调落实安置房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做好拆迁安置政策解释工作;动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动迁工作。
  三、运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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