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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三门峡市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六月一日)

  根据《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豫政〔2007〕67号批转)要求,我市为全省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市。为切实做好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烟农利益、实现全市烟叶产业稳定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和农民自愿的原则,认真做好烟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市乃至全省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二、基本原则
  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采取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与各级政府联办模式。具体工作的开展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主自愿原则。农户、烟草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财政部门等各方面的参与要坚持自主自愿。在本方案确定的保费补贴比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
  (二)市场运作原则。具体业务以市场运作为主,财政部门和烟草公司给予的保费补贴主要发挥对农户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化解农业保险的风险。
  (三)保费共担原则。保费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烟草公司和参保农户共同负担。
  (四)风险可控原则。以保障投保者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政府和保险公司承担有限风险为原则,为农户提供保障。通过实行全市统筹、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等措施控制风险。
  (五)稳步推进原则。采取先起步、后推广的方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试点地区及试点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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