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三政〔2008〕24号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者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为强化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检察院等47个先进集体、何娟等9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工作中再立新功。希望全市资产管理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市 直(21个)
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纪检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档案局、市建委、市技工学校、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二、义马市(4个)
义马市财政局、义马市建设局、义马市教体局、新区办事处。
三、渑池县(4个)
渑池县政府办公室、渑池县财政局、渑池县公安局、渑池县卫生局。
四、湖滨区(4个)
湖滨区教体局、湖滨区财政局、涧河街道办、交口乡政府。
五、陕 县(4个)
陕县财政局、陕县公安局、陕县卫生局、大营镇财税所。
六、灵宝市(4个)
灵宝市教体局、灵宝市公安局、灵宝市地质矿产局、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七、卢氏县(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