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武政〔2008〕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一批建设规模大、综合效益高、带有全局性的城建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我市城建重点工程的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认真解决部分城建项目在资金筹措、征地拆迁、交通组织、工期控制、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效能,对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减少工程施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环境的影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解决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支持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城建重点工程保质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建立高效的协调领导和建设运行机制
(一)加强统一领导。成立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委办公,由市建委主任兼任主任,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拟订城建重点工程目录,督办落实领导小组确定事项,以及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工作考评等。
(二)加快制定并实施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管理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筹资融资、征地拆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建设进度、工期控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考评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提出考评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将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纳入全市绩效管理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