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建立健全我市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长效机制。
此外,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巩固工作成果,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完善政府“公务仓”工作。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政府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纳入经常性管理。
(二)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必须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没有承担市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成风,取信于民。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作风建设。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对市(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和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好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回头查”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标准。
3.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逐步扩大热线的覆盖面和参与面,有选择地推动“热线”节目进农村、社区、广场等,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更好地发挥“热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把握党的宣传政策,加强“热线”管理,确保播出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必须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督促、指导本地区的纠风工作。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精心制订方案,抓好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任务。各派驻(出)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系统的纠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