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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08-2010年宁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08-2010年宁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2008〕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实施《2008-2010年宁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宁政〔2008〕4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8年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的具体措施,对促进应急资源有机融合与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

  (一)自然灾害类指标

  1、行政村灾害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市气象局牵头,市广电局、防汛办、各电信运营公司等配合)

  2、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灾民18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市民政局牵头,市红十字会等配合)

  3、赛江流域洪水预报提前24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85%以上。(市防汛办牵头,市水文局、气象局、福安市政府等配合)

  4、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市气象局负责)

  5、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0%,重点区域达到95%以上。(市气象局牵头,市广电局、各电信运营公司配合)

  6、风暴潮灾害Ⅰ级和Ⅱ级紧急警报发布提前6小时。(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7、森林火灾年受害率低于1‰。(市林业局负责)

  8、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约30%。(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建设局配合)

  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市林业局负责)

  10、农作物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市农业局负责)

  (二)事故灾难类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个百分点以上。(市安监局牵头)

  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个百分点以上。(市安监局牵头)

  3、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到6.0以下。(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安监局、交通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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