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市动物卫生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信息产业局、移动沈阳分公司、网通沈阳分公司: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沈阳电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市煤气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煤气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煤气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用气。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乡居民的正常用水。
沈阳铁路局:负责组织铁路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沈阳警备区: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准备
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 物资储备
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