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加快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就必须适应形势需要,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实现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转变。一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政府部门掌握大量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力求少走弯路,避免大的失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增强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二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带头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把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尽快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落实。
15.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纠正各种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近日,国务院发布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坚决执行,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