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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五)网络建设1.建立健全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负责全省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2.与各省辖市、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联网并建立电子数据资料库,收集、整理和存储信息数据资料,以适应随时调用和信息共享的需要。3.建立信息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通报制度。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信息科长或专职人员工作如有变动、调换,应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通报。

  (六)信息调研1.题目选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信息约稿任务,省领导关注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定题目,深入调查研究。2.调研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信息调研计划,划分责任,明确任务。3.调研方式。直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省辖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委托省辖市、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4.调研信息报告主要在《政务要闻·重要情况专报》、《政务要闻》上刊登。

  (七)信息队伍建设1.信息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政务信息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信息工作,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研究部署全年信息工作。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承办,信息处具体组织。2.信息培训。不定期邀请国办领导、专家学者讲课,开阔信息工作人员视野,提高业务能力;实行以会代训,各省辖市以及省直单位举办政务信息培训班、研讨会,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派人讲授专业知识,指导工作;实行以干代训,定期轮流安排市、县(市、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到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培训,每期安排2-3人,每人培训3个月,培训期间参与各种刊物编发工作。培训结束后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评议鉴定。

  (八)考评和奖励1.考评范围: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驻外省(市)办事处,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评,评选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考评方法

  每月通报一次各省辖市、省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务信息采用情况。根据上报采用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评记分,按照考评记分标准进行动态排序。根据年度排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奖励工作。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省政府办公厅颁发证书、通报表扬。

  二、新闻联络工作

  (一)加强省政府与中央驻豫及本省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全会等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和省长、副省长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二)根据需要配合宣传部门邀请国内外记者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河南,扩大河南在国内外的影响。(三)新闻发布工作1.主要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国内外公众介绍我省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我省社会稳定和良好形象,为我省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舆论环境。2.主要内容:介绍政府有关工作,包括政府制定的重要规章、重大方针政策,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就国内外关注的我省重大热点问题,阐明政府的主张;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等;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3.省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4.协助省人大、政协“两会”秘书处、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省政府值班室承担省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国务院总值班室及各部委、外省(区、市)通过保密机和省领导通过一号台转来电话中的重要内容,编印《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报有关领导。

  (二)分送、办理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通过省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国务院及各部委、外省(区、市)和省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编印《值班报告》、《值班快报》和《应急专报》。

  (六)提出节假日期间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值班工作安排意见。

  (七)指导各省辖市、省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八)通知省政府常务会议,协助通知省政府全体会议。

  (九)编制、修订和印发《省政府常用电话号码簿》。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二)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省长或省长。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厅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应急专报》方式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省辖市和部门报送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省辖市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六)值班室收到向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秘书处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省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需要向办公厅领导报送的急件,由秘书处负责送达。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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