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楚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确保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楚雄烟草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三日
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州烟叶生产收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52分)
1. 育苗(17分)
(1)集约化育苗(5分);
(2)砂培漂浮育苗(12分);
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集约化育苗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
2. 品种结构及布局(10分)
(1)品种结构(7分)。各县、市K326品种种植面积占当年总种植面积的40%(含40%)以上计7分,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
(2)品种布局(3分)。坚持“一乡一品”或“一站一品”进行品种布局计3分。每达不到一个乡镇或烟站扣1分,扣完为止。
3. 预整地(10分)
(1)预整地时间(5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计5分。每完不成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5分)。田烟墒高达40cm,地烟墒高达35cm计5分。按抽查面积墒高每低1cm扣1分,扣完为止。
4. 中后期管理(10分)
(1)按时盖膜与揭膜(3分);
(2)留叶数、长势长相合理(2分);
(3)彻底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3分);
(4)烟叶采收结束后,100%及时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
每小项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烟草公司+村组+农户”生产组织管理模式(5分)。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烤烟种植管理协议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10分)
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