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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8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各县、市要认真研究,确定1个-2个乡镇作为试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努力加强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份-11月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8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开展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以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书面报告州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确保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建立企业信息通报制度,质监部门要将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要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要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互相通报,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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