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8〕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殿奎 副市长
副组长:
汤化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顺法 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成员:
张彦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新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若威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李少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鸿瑞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宋春元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士宗 市法制办副主任
尹兵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春秋 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依法搞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建设;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有关社会和管理问题;督导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各自承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主任由刘春秋同志兼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负责督导落实;负责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的备案管理;负责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稽查管理,依据《条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再生资源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鉴定;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和调查处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