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对运输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
为保障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现就向陇南、甘南、天水等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减免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运往灾区的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在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免缴车辆通行费。并利用现有“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保证车辆快速、优先通行。
二、因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适当调整交通车辆通行费收支预算,并报省财政厅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