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8〕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8〕120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桂明(市经贸局)
姚铸锐(市发改局)
李泽林(市公安局)
杨东如(市外经贸局)
吴锡昌(市地税局)
刘 丹(市国税局)
陈 玺(市工商局)
林 刚(市质监局)
陈鸿钧(市府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