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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2.季度联合检查。每季度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中省直单位和独立矿(厂)主管领导和环境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打分,现场通报,检查结果占考核总分的40%;
  3.半年社会民主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半年组织一次该地区有关单位、工商业户、居民进行公开社会民主评议,评议分数占考核总分的30%;
  4.年终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分情况,汇总中省直单位和独立矿(厂)全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得分,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等级,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三) 物业小区的考核
  采取月检查与抽查、季度联合检查与居民民意测评和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
  1.月检查。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情况公开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占考核总分的30%;
  2.月抽查。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一次抽查,检查结果占考核总分的30%;
  3.季度联合检查。每季度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物业小区主要负责人对物业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打分,现场通报,检查结果占考核总分的20%;
  4.居民民意测评。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一次民意测评,由居民对所居住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打分评议,评议分数占考核总分的20%;
  5.每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随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备案存档;
  6.每月质量检查考核在70-80分的物业小区,扣罚环境卫生质量达标保证金200元,70分以下扣罚400元,对连续3个月或年内累计4个月未达到80分的,取消其环卫资质。对达标或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
  7.年终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分情况,汇总物业小区全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得分,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等级,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七、实施奖罚
  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单位进行奖励,对达标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对先进经验或有效做法可随时总结交流和推广。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朱效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邱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秀杰(市环卫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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