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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粤国Ш”车用成品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粤国Ш”车用成品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8〕1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组织、协调推广使用“粤国Ш”车用成品油工作,根据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粤国Ш”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8〕31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粤国Ш”车用成品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粤国Ш”车用成品油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袁绍东(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叶葆华(市经贸局)

  廖春林(市环保局)

  叶树平(市财政局)

  陈志超(市物价局)

  陈 玺(市工商局)

  刘东兴(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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