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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长城乡发[2008]46号)


城市客运行业各有关单位:
  7月21日,云南昆明市有两辆54路公共汽车先后在营运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的恶果。警方初步判断,两起爆炸系人为破坏。为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正常的营运秩序,确保城市客运安全,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营运安全责任落实。城市客运行业各有关单位要以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二、认真排查,突出重点,防患于未然。城市客运行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尤其是车辆集中的停车场、加油站、变电所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对营运车辆入库、出车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三、加强教育,吸取教训,确保营运安全。城市客运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营运安全教育,吸取昆明公交爆炸事件教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思想。
  四、司乘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对乘客及携带物品的监管,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行为、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营运车辆及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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