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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5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我市现有16座小型水库(市区有大同、山南、猴石、龙山4座小I型水库)列入三年除险加固计划。其中大同和山南两座水库已经批准立项,其他水库有的已完成安全鉴定和初设工作,进入审查批准阶段,有的正在做前期工作,预计本年度完成批准立项工作,并进入除险加固实施阶段。国家对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作非常重视,因此,加强对除险加固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至关重要。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规范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准立项后,工程施工准备前完成项目法人的组建,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省水利厅核准备案。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组建必须符合省水利厅关于建设管理单位应具备的技术、业务、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要求,并能通过省水利厅的法人批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由区、乡组建法人。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和省水利厅要求,由上级水利管理单位为主组建该项目法人。
  (三)项目法人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同类工程建设简历。
  2.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同类工程建设简历。
  3.机构设置,一般需设立技术组、财务组、组合组,各组需由具有相应学历、职称的人员组成,要规定各自的职能,建立相应制度。
  4.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6.各组人员结构合理,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
  (四)项目法人职责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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