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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搞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县(市)、区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剖析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彻底改变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罚款的思维定势,要规范执法方式和方法,强化措施,卓有成效完成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地要配齐、配强领导机构,要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县(市)、区主要领导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第一责任人,确保本辖区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集体越级上访案件。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的重要依据。各有关涉农部门要带头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规定,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要按照工作方案,勤督促、勤检查,既要明查暗访,又要搞好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对存在的农村“三乱”问题,要进行自我整顿、自我治理、自我纠正。对农民举报的“三乱”问题要及时查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顶风上的“三乱”案件,要从重从快处理,并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县(市)、区和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执行行为不规范的要按制度规范;对确定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办理收费项目许可证,并实行公示制。要在推行收费罚款公开公示制度基础上,全面推行“监督收费罚没联络员”制度,强化监督。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方案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法制办、审计局等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发挥职能,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鸡西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矫 健(副市长)
  副组长:柴树林(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兼市纠风办主任)
      周春雁(市农委负责人)
  成 员:王 旭(市人事局局长)
      邵 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福常(市审计局局长)
      张福顺(市物价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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