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4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日
鸡西市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努力为农民办实事、好事,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要点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提出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增收,加大惠农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新形势下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解决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从制度上消除负担反弹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要求,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在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在推进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
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实行上限控制,结合实际制定灵活规范的“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明确界定议事时间、范围、程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二是根据各村具体情况,量力而行操作。在乡村干部指导下,把“一事一议”事项交给农民自主筹划、自主决定、自主管理。三是公开透明,加大对乡村干部监督力度,防止乱摊乱收,防止侵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