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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应急字[2008]14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吉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测绘局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了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地理信息的准确、全面、适时。各市(州)的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结束,县(市、区)级的升级改造正在进行中。请各地、各企业充分利用《吉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工作

  重大危险源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吉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是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政府应急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工作意义重大。

  二、落实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工作

  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要按照《吉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逐项填报,保证重大危险源信息的完整性;要将已普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逐一填报,保证重大危险源信息的全面性;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地理信息系统上准确标注,保证重大危险源信息的直观性,为日常监管和事故救援提供详细、准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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