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

  今后凡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的工作,请直接发送到省物价局成本队,邮箱号:gansu@npcs.gov.cn。7月31日前承担小麦、油菜籽调查任务的市(州),在认真审核汇总的基础上及时将数据上传省局成本队,不允许再发生越级上报的情况。
  请各地将从事成本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等情况报省物价局成本队。

  附表:各市(州)成本队机构编制及联系方式情况表

市州名称

级 别

编 制

现 有

人 数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区 号

成本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调查工作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监审工作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办 公

手 机

办 公

手 机

办 公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