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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
(甘价成[2008]184号)


各市、州物价局:
  今年4月,省局下发了《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甘价成〔2008〕104号)、《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全省农户存粮农资购买专项调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甘价函〔2008〕61号),在总结以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2008年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专项工作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以后的调查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今年上半年有关市(州)对畜产品和生猪直报2项工作调查数据的上报情况看,个别市(州)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上次通报中所指出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
  一是重视不够。个别市(州)物价局对成本调查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不够,尤其是在人员的配备方面,没有把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放到岗位上,且经常换人,新手适应情况比较慢,导致调查工作没有连续性,故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率高。
  二是信息不灵。2007年省局经过多方努力开通了甘肃价格网,要求各地每天登录网站,以便及时了解全省价格工作信息。在2007年全省成本工作会议以及各种场合,都要求各地每天必须登录全国成本调查网站,准确掌握全国成本工作的进展和文件精神等相关情况。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在了解和掌握信息方面做得不够好,不能及时了解国家和省上的工作动态,延误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是质量不高。个别地方不能按时上报数据,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对数据不审核、汇总,上报的数据多次修改,反反复复,对数据分析不全面,针对性不强,甚至有的没有分析材料。比如,畜产品数据汇总审核,武威把2007年度输成了2008年度,致使数据无法接收;生猪直报工作,上报的9个调查户数据,每户数据均一致,数据胡编乱造,多次返工,既浪费了时间又延误了工作。
  四是程序不清。农产品成本数据的上报分为从农户收集,县级、市(州)级、省级、国家五个层次逐级审核、汇总进行。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县级成本调查人员首先要从调查农户取得第一手真实有效的数据,把取得的所有农户数据在《全国农产品成本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并进行比对分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纠正错误,在数据库中录入县级“统一工价”或“汇总权数”进行“县级汇总”,导出数据并上报所在市(州);市(州)将所有县级数据导入数据库中,录入市(州)“统一工价”或“汇总权数”进行“市级汇总”后审核校对数据、导出数据并上报省;省级将所有市(州)数据导入数据库中,录入省级“统一工价”或“汇总权数”进行“省级汇总”,对数据审核校对后上报国家。县、市(州)、省三级都要写出有针对性和质量较高的分析材料逐级上报。然而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的几项大的工作任务当中,普遍存在不按程序上报数据的问题。县级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平时不注意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上报时编造假数据,错误百出;市(州)因人员少、工作忙等原因,直接将责任推到县,让县级越级给省上报送数据,致使出现数据无法汇总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省局要求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作完成好的市(州)要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工作存在较多问题的市(州),要举一反三,寻找差距,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成本调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调查、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力争完成好各项调查任务,届时省局还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必要时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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