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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一)沟渠、乡路及乡村环境卫生
  1.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污物,保证排水通畅,沟沿两侧无垃圾杂物堆积。
  2.公路及乡路两侧无垃圾残土堆积。
  3.乡(村)民住宅区无垃圾堆积,并做到日产日清。巷路及时清扫,厕所及时清掏。
  三、责任划分
  (一)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承包的地区及独立的工矿区,由中省直承包单位和厂矿企业负责。
  (二)市场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自办市场由产权单位负责)。
  (三)各类停车站、点、场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四)建筑工地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对居民已进户的楼房,尚未移交物业部门的,对其产生的垃圾杂物由建筑单位负责。
  (五)街心游园、绿地、绿化行道树及公园由园林部门负责,广场由产权单位负责。
  (六)主要街路、公共厕所、垃圾清运、街路清扫、垃圾容器、环境卫生管理按服务管理范围由环卫部门负责。
  (七)背街巷道、居民区、乡村由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和乡村负责,物业小区由各物业公司和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路及乡路两侧由交通部门及乡政府负责。
  (九)城市排水(两沟一河)由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工、矿、厂区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十)主要街路清运雪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背街巷路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
  (十一)城市立面环境的乱贴、乱画、乱涂写及跑、冒水污染街路、户外广告、牌匾等整治工作由市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时间步骤
  (一)时间:3月14日-4月30日。
  (二)步骤: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4日-3月20 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3月 21日-4月2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运力,突击清理积存的垃圾、冰雪、污物,达到标准;
  第三阶段:4月21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次整治活动纳入日程,摆上位置。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任务不变形、不走样。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人力、运力,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对行动迟缓和未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市精神文明办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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