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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意见

  2、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州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各县市政府每年也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主要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国家、省和州、县市鼓励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对我州经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执行中央、省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把文化产业全面纳入贷款范围,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有关部门对文化企业办理抵押、担保、评估等有关手续要给予支持和优惠,以增加引导信贷投入的可操作性。鼓励建立适用于文化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应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优先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力启动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吸引各方力量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形成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民间、境外等多方面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争取组建文化企业集团,认真落实黔党发〔2006〕15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

  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和《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积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国家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充分利用税收、建设、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强做大。

  4、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定位全州各县市民族民间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及组合优势,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过程中避免结构趋同,减少重复建设。兴义市要依托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充分发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密集和文化资产存量较大的优势,以重大项目的实施为载体,推动区域内外文化生产力要素有效聚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上规模、提档次、增效益,构建门类较全、支柱较多、综合实力较强的文化产业体系。根据我州民族民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贞丰、安龙、兴仁、晴隆、普安、册亨、望谟、顶效要充分挖掘提升民族民间歌舞文化、传统节庆习俗文化、工艺美术文化等的内涵,面向市场,结合区域特点,突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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