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实施《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建立黔西南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的资助、奖励和扶持力度,提升我州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技术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建立科技工作的专利导向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作为单位和科技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十八)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围绕《全民科技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把科普作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科普工作力度,大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文化素养为重点,加强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教育和培训。以企业技术创新、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产品结构调整为重点,在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重视科普设施和科普阵地建设,有计划地在各县市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乡镇、村(街道)设立科普宣传栏,力争建成黔西南州科技馆。集成科普资源,充分发挥媒体、学校教育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十九)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坚持对外开放。依托资源优势,创新合作机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技人员参与我州生物能源、民族医药、石漠化治理等重大技术攻关,承接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加快提升我州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园区的合作,在我州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基地等。根据我州产业发展的重点,在高起点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多方引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和战略投资者,与政府基金相结合,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的培育,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
(二十)依靠法律手段保障和推动科技进步。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贵州省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制意识。加强地方科技法规的立法调研和立法工作,研究制定《黔西南州科技进步条例》,实施《黔西南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办法》、《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把科技进步与创新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我州科技发展和改革中相关政策的研究,发挥科技政策对科技进步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用足用好国家、省的科技优惠政策。强化对科技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