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业局:负责抗震救灾木材的供应,组织好林区抗震救灾工作。
州安监局:在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全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州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井下作业煤矿的防震、抗震抢险工作,及时疏散井下作业人员;对受到地震影响的煤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消除井下安全隐患,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州建设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受地震影响建筑设施的安全性监测,指导除险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州交通局、兴义公路局:负责对被破坏的公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通畅;组织转移灾民、财产和救灾物品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救援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紧急赶赴震区实施医疗救助、抢救伤员;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负责救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器械的质量监督,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对震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对处在震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污染源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可能发生的环境危害。
州监察局、州审计局:负责对抗震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州农业办公室、州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做好农业灾情统计和震毁农业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
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负责防震、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抗震救灾政策,防震抗震知识,报道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布有关地震信息。
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州红十字会:负责发动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
兴义民航公司:负责辖区内航空设施及工程的防震、抗震工作,确保抗震救灾空中通道畅通;在抢险救灾情况下,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空中运输工具。
州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专业银行组织灾后重建贷款,支援灾区建设,为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昆明铁路局罗平工务段、南宁铁路局兴义工务段:负责辖区内铁路设施及相关工程的防震、抗震工作;确保抗震抢险铁路畅通;在抢险救灾情况下,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为紧急抢救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铁路运输工具;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铁路受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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