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中心区亮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4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中心区亮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鸡西市中心区亮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奥运会和第五届中俄文化交流周,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和魅力,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改善中心区居民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招商投资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我市中心区实施亮化美化。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城市品位为方向,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实施主要街路楼体亮化、背街巷道亮化和治理部分破损地面为重点的亮化美化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市中心区七条主要街路两侧楼体亮化美化
1.文化路:博物馆--西山路段;
2.中心大街:矿业集团办公楼--鸡城大桥段;
3.和平大街:鸡西大学--园林北路段;
4.红旗路:东山桥--红旗西路段;
5.兴国路:鸡冠区医院--啤酒厂段;
6.西山路:东风路--腾飞桥段;
7.201国道:鸡西大学--市消防支队段。
对上述七条街路两侧楼体实施亮化美化,包括沿街两侧的绿地、景观带、广场及联通、移动、网通公司所用发射塔的亮化美化。
(二)背街巷道亮化
对迎宾街、新政街、太平街等24条背街巷道实施亮化(详见附表)。
(三)义务治理破损地面
继续实施破损地面治理工程,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及产权单位,义务绿化铺装社区内的破损地面。动员沿上述七条主要街路的单位,沿街摆放花器等(详见附表)。
三、实施时间
此项工作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7月20日前全部完成;7月21日至7月30日,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8月1日前全部竣工。
四、相关责任
1.沿街两侧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楼体亮化美化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督办,所需资金由各自单位自行承担。
2.沿街两侧居民住宅楼楼体亮化美化工作由市房产局负责督办,所需资金由楼房产权单位及物业部门负责承担。
3.沿街两侧经营性质的商家、店铺等牌匾、广告等亮化美化工作由市城市执法局负责督办,所需资金由各自商家承担。
4.沿街两侧的绿化景观带、广场及单位花器摆放等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督办,所需资金由各自管理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具体包括:兴国路腾飞桥园林景观带、大唐热电前小广场、站前广场、红旗路北山小区园林景观带、娱乐中心东北角园林景观带、中心大街金洲三角地园林景观带,红旗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前两侧绿地等。
5.社区内破损地面绿化铺装由市房产局负责督办,鸡冠区政府配合,所需树苗由市城建局提供。
6.亮化美化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部门进行设计,市规划局负责审批,各责任单位按审批后的亮化美化设计方案自行组织施工。
7.亮化美化后的日常管理由市城市执法局负责。亮化美化工作实施费用由各责任单位承担,并承担亮化后的电费、日常维修、养护费用。一定要确保亮灯率,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亮灯。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亮化美化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亮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效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邱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高静波(市城建局局长)
苏达予(市房产局局长)
宋玉信(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苏兆仁(市规划局局长)
王凤义(鸡冠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亮化美化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督办、舆论宣传,组织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主任由高静波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建局。
具体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市 城 建 局:施大陆(纪 检 书记)2350145 13946839999;
市城市执法局:耿 磊(副 局 长)2386815 13846029333;
市 规 划 局:吕胜亭(副 局 长)2351602 13846000789;
市 房 产 局:张连科(副 局 长)2356018 15904678777;
王占华(物业科科长)2351356 13019746096。
六、具体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亮化美化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要严格责任分工,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把楼体亮化美化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完成任务,达到预定目的。
(二)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在七条街路规划上要注意整体性、协调性和合理性;在单个楼体的设计上要注意突出行业风格和特点,不能千篇一律。要坚持标准,保证效果。设计高标准,技术高起点,材料高质量,施工高要求,保证亮化美化效果。
(三)要严格要求,强化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要严格完成时限,7月末前亮化美化工作要全部竣工。
(四)要严格质量标准,要按照审批的设计方案施工,不仅要保证亮化效果,而且要保证使用年限。
(五)要严格日常管理,工程竣工后,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要保证按统一规定时间亮灯,要搞好日常维护,确保长期整体亮化效果。
(六)今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新建公用、民用建筑,在报送建筑主体设计方案时,同时报送建筑物亮化美化设计方案,并且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附件:
1.市中心区主要街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楼体亮化美化任务分解表
2.市中心区24条背街巷道亮化一览表
3.市中心区主要街路两侧住宅楼体亮化美化任务分解表
4.市中心区主要街路个体工商业户牌匾亮化一览表
5.社区破损地面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市中心区主要街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楼体亮化美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具体位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三建医院
| 兴国路52号
| 袁景维
| 6109342
|
2
| 市石油公司
| 兴国路50号
| 张书义
| 2633377
|
3
| 大唐热电
| 兴国路20号
| 滕招辉
| 2742211
|
4
| 工行永昌办
| 兴国路2号
| 吴东光
| 2666904
|
5
| 蔬菜公司
| 兴国路268号
| 孙春山
| 6187059
|
6
| 市一中
| 兴国路114号
| 王启航
| 2683398
|
7
| 市粮食局
| 兴国路99号
| 戴恒富
| 2653407
|
8
| 市民政局
| 兴国路99号
| 张广兰
| 2660687
|
9
| 市商务局
| 兴国路49号
| 左万刚
| 6183007
|
10
| 市招生办
| 兴国路49号
| 张恒柱
| 2667366
|
11
| 鸡西电业局
| 兴国路47号
| 葛贵林
| 2654556
|
12
| 青啤有限公司
| 兴国路145号
| 陈 云
| 2682456
|
13
| 市医集团
| 兴国路111号
| 杨 博
| 2682005
|
14
| 艺术剧院
| 兴国路113号
| 隋玉生
| 6105818
|
15
| 金融宾馆
| 兴国路171号
| 孙士雨
| 2651447
|
16
| 鸡冠区检察院
| 兴国路173号
| 张容斌
| 6166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