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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精治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精治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8〕167号)


河西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市精治中学高中学杂费标准的请示》(津西价 [200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自2008年招收新生起,精治中学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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