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8]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 部门:
《濮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濮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 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于大众使用的地名标志,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地名标志·城乡》国家标准、《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 〕 10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为指导,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强化社会 管理为目的,以 GB17733.1-1999 《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 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开展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使全 市地名管理不断趋于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城乡经济 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标准地 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濮政〔2004 〕56 号)、濮阳市委办 公室《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及部分道路更名会议纪要》(濮办文 〔2004 〕30 号)精神,从现在起至2008 年底全面完成县、乡(镇) 政府驻地路、街、巷标牌和楼(单元)门牌的安装设置工作;完 成各村户牌和村牌的安装设置工作。范县作为我市的试点县,要 在 10 月底之前完成上述工作。通过县、乡(镇)设标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系列地名标志服务体系,使我市城乡地名标志设 置规范化、规格标准化、编码科学化、管理制度化。
三、实施步骤
(一)普查登记(6 月20 日-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