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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残联2008-2010年集中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残联2008-2010年集中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残联《2008-2010年集中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2008一2010年集中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方案
(黔西南州卫生局 黔西南州民政局 黔西南州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更多的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依据省州《残疾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报请省康复办批准,由我州依托州人民医院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为全州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保证2008-2010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的完成和复明手术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手术地点:州人民医院

  州人民医院经过多年的发展,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已培养出一批能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眼科专业人才队伍,近几年来已成功地实施了2000多例白内障复明手术,脱残率和脱盲率分别达90%和100%。州人民医院有先进齐全的设备和规范的手术室,完全具备集中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必需条件,有能力承担2008-2010年三年的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的实施。

  二、任务及时间

  每年全州集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00例,其中:兴义市140例、兴仁县90例、普安县60例、晴隆县60例、贞丰县70例、安龙县80例、册亨县40例、望谟县50例、顶效开发区10例。实施时间:每年6月-10月中旬,其中6月-7月为白内障筛查登记时间,8月中旬-10月中旬为集中实施手术时间。

  三、医疗队由州人民医院派员组成

  医疗队队长:陆兴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副队长:范健(主任医师)、刘祖明(医务部主任、主任医师)、白宁艳(眼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队员:陆梓函(副主任医师)、徐浩(主治医师)、刘雪莲(主治医师)、王琴(主治医师)、袁定琼(护士长、副主任护理师)、胡亮淑(主管护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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