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电煤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8〕6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电煤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曾德虎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谭胜荣 市经贸委副主任
武国鼎 市煤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 炽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振英 市安监局副局长
胡礼祺 西秀区政府副区长
杨 忠 平坝县政府副县长
吴国虹 普定县政府副县长
李 洪 安顺电厂副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煤供应办,张持彬、唐明永(市政府办公室),陈光碧(市经贸委),孙渝(市煤管局),付体钢(安顺电厂)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各供煤县区要立即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市督查小组具体分组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