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天津天狮学院本科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费〔2008〕168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天狮学院本科层次收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8]25号)收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
30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该院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自2008年招收新生起,天狮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特殊专业最高每生每学年15000元。特殊专业指外语类、计算机及其应用、临床医学、建筑学;理工科(含医学)专业中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环境工程、麻醉学、口腔医学。
二、天狮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标准仍按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为: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至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