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措并举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辅 导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帮企业做好账、理好财,提高人员素 质,树立信用形象。一要上门服务,现场指导。各金融机构要指 派专职客户经理负责联系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辅导企业。客 户经理要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辅导,宣传讲解财务管理 方面的知识,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规范企业财务报表。 对企业的产品成本明细表、存货明细表、应收及应付账款报表和 固定资产台帐进行具体辅导,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要进行重点辅导。帮助企业建立较为规 范的财务总账和明细账,规范企业资金的运转程序。二要集中辅 导,加强培训。各金融机构应适时安排行内专业财务人员或邀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会计专家,采取现场辅导等形式,组织企业 财务人员集中交流、学习,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三要 加强中小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融资辅导。要利用 律师、审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 供上市咨询、辅导、投融资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等服务,鼓励和支 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二)提高信贷服务效率,全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信贷支持
对于纳入帮扶范围的中小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简化贷 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开辟“贷款绿色通道”,为中小企业 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一要向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下发信贷 资金需求通知书,按照其上报的信贷资金需求情况,按贷款需求 时间编制信贷资金计划表,及时掌握全市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情况, 合理安排贷款发放时间。二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资料库,按其所 需贷款的不同种类,提前收集资料,按照正式贷款上报材料进行 汇总。一旦企业有资金需求,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短时间内拿出 正式的上报材料,缩短贷款资料整理时间。三要对已经立项的贷 款,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 汇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的需求愿望,以求得上级部门最大的 支持,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能获得贷款。四要对一些符合条件 的企业,实施一次授信、贷款限额周转使用,使企业避免因申请 贷款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
(三)创新信贷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服务品 种
一要创新融资业务品种。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积极 探索推广保理业务、速贷通贷款业务、阳光之路贷款业务、企业 联贷联保贷款业务、机器设备按揭贷款、承诺贷款(企业书面承 诺)、创业贷款、商铺租赁专项贷款、收购兼并专项贷款、包贷包 收贷款、个体经济循环贷款等。对经营、效益、信用好和潜力大 的企业,可以尝试“综合授信”,为其确定一个融资额度,使其在 额度内能够随时获得所需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其他融资,一 次性签订融资合同,循环使用,允许其在一定限额内办理透支业 务。适应中小企业资金分期回流的特点,开办整贷零偿贷款,通 过一次贷款分期偿还的办法,减轻中小企业的还款负担。针对中 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不利于监测的特点,可为中小企业就好 的项目或产品办理封闭贷款业务。二要创新贷款保证方式。贯彻 《
物权法》中相关规定,扩大贷款抵押物权的范围,探索推行中 小企业联保贷款、动产质押、产业链融资、仓单抵押、应收账款 质押、国内发票融资等担保贷款形式。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的限 制,接受中小企业用企业自身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 利)、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人信用、股东个人财产等作为担保。接 受自然人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押、质押的担保。 探索建立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投资入股的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对于有良好信用的小企业,也可适度发放信用贷 款。三要创新贷款管理手段。要改变使用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标 准的状况,制定符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新 标准。对贴现、存单质押等低风险信贷业务及“包贷包收”等特 殊业务品种,可突破正常的授信管理限制,采取即时增加授信的 办法,随到随办,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旺、时间急、频率高的 特点。在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时,不仅将信用等级得分作为 参考依据,还可考虑其他因素,如现金流量、抵押率、市场潜力 等;对信用等级得分相对较低而现金流量较大、抵押率较低的中 小企业可增加授信;对负债率低、产品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潜 力、内部管理好的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根据 基层行的管理水平及所在地区的企业融资规模,分层次划定融资 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