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区域。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华龙区、 高新区。华龙区和高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 其他县也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严防传销 渗入扩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 月31 日)
各县(区)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 大宣传力度,广泛张贴、散发宣传资料,利用电视、电台、报纸 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以县(区)为 单位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本辖区传销活动的窝点、人员等
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按照本方案和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行动 措施,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 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为下一阶段实施精确打击奠定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08 年6 月1 日至12 月10 日)
根据排查掌握的线索,各县(区)特别是传销活动相对集中 的华龙区、高新区要集中组织清查整治行动,形成打击传销专项 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 干分子,及时解救、教育、遣返受骗参与人员。充分发挥居民(村 民)委员会作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8 年12 月11 日至12 月31日)
总结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探 索建立以居民(村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为基础的联合监 控网络和由政府牵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其他 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属地管理、案件督导、部门 协作、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奖励惩处等工作制度,完善“打、 防、控”体系,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打击传销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一组织领导打击传销专项 行动。由主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工商 局、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任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联席会议部署和 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 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单 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制定处置传销突发 事件预案,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协调部门分 工,解决打击传销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处理现场和善 后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本县(区) 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