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8]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
  《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进一步打击和有效 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 目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和“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 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集中时间和人力、物力,统一行 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严惩为传销提供便利条 件的单位和个人,彻底摧毁在我市活动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 销活动的萌发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执法。要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 444 号)、《治安处罚法》(主席令第38 号)和执法办案程序规定, 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突出对“拉人头”式传销 行为的打击和对重大案件的处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惩传销头目,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严格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对 为传销提供住宿条件和经营、培训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二)打击重点。一是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 取入门费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 所、货源或仓储服务、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二是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 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 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 为。三是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 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四是重点惩处传销 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集资诈骗,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 子。五是重点检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 销活动高发区域,重点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