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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优胜单位达标单位的决定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优胜单位达标单位的决定
(绥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紧密围绕建设“两城四地”、实现“两个翻番”的发展目标,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大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务实创新、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的现代民政工作理念,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构建和谐绥化,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综合评定,授予海伦市人民政府等5个县(市、区)为民政工作优胜单位,肇东市人民政府等5个县(市)为民政工作达标单位。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全市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拼搏进取,再接再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倾心关注民生问题,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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