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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08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上工作各有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 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完成濮阳市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关闭、拆除一级 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 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相关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 或限期治理。

  2.完成时限和责任
  2008 年6 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此项工作由市 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2008 年6 月底前,濮阳县、范县、华龙区完成依法关闭、拆 除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相关项目于今年 11 月底前完成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任务。

  以上工作由濮阳县、范县、华龙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 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六)尽快形成减排效能,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
  运行、达标排放

  1.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县城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 流管网改造,完善干、支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市污水 处理厂、中原油田基地污水处理厂脱氮能力建设,提高污水处理 能力和脱氮能力。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体系。

  2.完成时限和责任    2008 年5 月15 日前,去年已竣工的县级污水处理厂要达到 试运行条件,试运行需经市环保局批准,2008 年8 月底前管网要 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并实现稳定规范运营。2008 年5 月 15 日前,濮阳县污水管网要达到向市污水处理厂送水条件,并经 市环保局批准,2008年8月底前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

  以上工作由各县人民政府、中原油田负责,各县人民政府、 中原油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市污水处理厂、中原油田基地污水处理厂要建成脱氮设施,此 项工作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和中原油田负责监督落实。

  2008 年4 月15 日前,去年已竣工的所有污水处理厂要完成 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2008 年8 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七)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

  1.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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