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节 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店建设。加强对 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 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 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 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规范 评价考核程序,细化评价考核标准,以评促管,提高食品安全工 作水平。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建设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 病监管网络,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分析与风险评估,对各种食品安 全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置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努力做到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落实管理 和监管责任,强调县(区)长、乡(镇)长对食品安全监管负总 责,严格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局、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粮、油、肉、 奶制品、禽、蛋、饲料、液化气、成品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 商品价格的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 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 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实施临时干预措施。坚决查处扰 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 配件、水产苗为重点,对全市城乡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 告发布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 继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 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 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 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 和不合格产品。做好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 证书、推广鉴定证书、临时证照的核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农资 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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