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绥政发〔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批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确定的市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1项),现予公布。各地要按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
附件: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1项)
一、民间美术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1. 海伦剪纸 海伦文化馆(省级)
2. 兰西挂钱 绥化市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省级)
3. 绥棱农民画 绥棱县文化馆
4. 庆安版画 庆安县文化馆
5. 海伦黑纸刻画 海伦市文化馆
6. 明水玻璃画 明水县文化馆
二、民间手工技艺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7. 绥棱黑陶制作技艺 绥棱文化馆(省级)
8. 庆安木片粘贴画 庆安县文化馆
9. 庆安源升河酿酒法 庆安县文化馆
10. 海伦工艺筷子 海伦市文化馆〖BH〗
三、传统医药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11. 绥棱拔火罐疗法 绥棱县四海店谷雨农产品经销公司
12. 海伦邹氏膏药 海伦市文化馆
13. 周氏探针刀药系列疗法 海伦市文化馆
四、米醋酿造工艺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14. 绥棱米醋 绥棱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