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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黑河市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黑河市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人民政府建立黑河市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一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建立黑河市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为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黑河市区困难群众无力克服的急难危重特殊困难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黑河市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为重点,为加快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依托黑河市慈善协会,通过建立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辅助性解决困难群众无力克服的急难危重特殊困难,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救助范围
  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在黑河市区的本地城乡常驻居民和无法明确身份人员危及生存的、未在现有国家规定的城乡低保、医疗、救灾等社会救助范围社会救助仍面临巨大困难的急难危重问题。主要包括:遭受火灾等突发性灾害,患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件、意外事故造成生存上的特殊困难,或家庭生活极其贫困面临失学等虽经全力自救和社会救助仍无力克服的巨大经济困难等情况。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于在黑河市区的危重期间且无力自救的外地居民的救助。
  三、资金筹集
  特殊困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创建之初,计划筹集150万元。根据常年使用情况进行调整补充,以每年的专项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为限。主要来源是:
  (一)市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专项预算,每年注入50万元。
  (二)黑河市福彩公益金每年资助50万元。
  (三)中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组织进行捐款,募集资金50万元;根据常年资金募集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号召职工和居民个人以“一日捐”形式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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